微博 | 微信 | QQ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河北省2021年度“优秀共青团员”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2-20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质和价值追求,激发全省学校战线青年工作活力和工作积极性,激励全省广大团员学生勇做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现就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团员参加河北省2021年度“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工作和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入学以来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同一培养方案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较为突出的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或社会实践事迹。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曾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2月),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 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最多推荐3名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和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至校团委,校团委择优上报团省委。

三、所需材料及报送时间

1.推荐参评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员”的候选人需填写申报表,并撰写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

2.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并撰写1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

3.申报表、申报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1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于2021年3月12日前报送至校团委202,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baill@ysu.edu.cn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2021220


Copyright © 2013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335-8387687

邮箱:tw@ysu.edu.cn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438号燕山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开发与技术支持:燕山大学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