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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燕山大学推报2023-2024年度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20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联合开展“2023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推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二、活动时间

院级推荐阶段:2024123日至226

校级推荐阶段:2024226日至38

三、奖学金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获得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四、推选名额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可择优推荐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1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2.校团委择优推荐不超过3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和1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五、推报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 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社区实践奖项由市级团委推送,不经学校参与评选);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六、工作安排

本次校内推报工作采用“校-院”两级体系,按4个类别(除社区实践之外)分类推报,各学院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1. 院级推荐(2023123日至226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择优推荐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1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参加校级评选。

2. 校级推荐(2023226日至38日)

经学院推荐后,校团委召开校级评审会,择优推荐候选人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推报至团省委。

七、其他事项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各个环节的工作。

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226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按照申报规范打包,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校团委邮箱tw@ysu.edu.cn压缩包命名格式为XX学院2023年度自强之星推报材料汇总”,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2逾期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视为放弃推荐。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马媛

联系电话:0335-8057103

电子邮箱:tw@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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