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2018年,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的引领作用,在思想引领、基层团建、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新媒体建设等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校团委决定启动2018年度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1.“优秀共青团员”人数占团员总数的3%;
2.“优秀共青团干部”人数占团干部总数的8%;
3.“十佳团支书”人数10名,学院按照团支部总数3%推荐,基数不足的可推荐1名;
4.“共青团标兵”人数10名,学院按照“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总数3%推荐,基数不足的可推荐1名;
5.“优秀团务工作者”人数占专职团干部总数的30%;
6.“优秀团委”数量按当年学院团委总数的30%评选;
7.“优秀团支部”数量按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评选,基数不足的可推荐1个。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表彰
详见《燕山大学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暂行)》(燕大团字〔201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