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 微信 | QQ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学校战线“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2-11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关于做好学校战g线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可申报1名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或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现将学院推荐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可推荐1名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或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参评资格:

(一)优秀共青团员:

1.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不含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

2.团龄3年以上,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3.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4.近5年获得过省级或者地市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5.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6.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3年(大四年级可以申报);

2.近5年获得过省级或者地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优秀共青团员”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其他基本条件请参考附件1。

三、推荐要求:

1.请各学院于2月14日上午报送相关材料。优秀共青团员需提交申报表(附件2)、事迹材料、年度教育评议结果复印件、地市级以上优秀共青团员证书复印件、志愿服务时长截图及入党申请书复印件(或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五四红旗团支部需提交申报表(附件2)、事迹材料、地市级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证书复印件,纸质版材料交至东大活202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aill@ysu.edu.cn.

2.严格推荐标准和程序标准。认真落实《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各项要求,推报集体或个人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直接取消推荐资格,不予递补。各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拟推荐对象应当在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3.学院递交推荐表只需加盖第一栏所在学院党委公章即可。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2022年2月11日


Copyright © 2013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335-8387687

邮箱:tw@ysu.edu.cn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438号燕山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开发与技术支持:燕山大学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