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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省级学生先进个人(服务冬奥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25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2〕5号)、《河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北省委关于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高校志愿者激励工作的通知》(冀教德育函〔2021〕82号)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省级学生先进个人和班集体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21-2022学年省级学生先进个人(服务冬奥专项)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学生志愿者及闭幕式学生演员。

二、评选名额

1. 根据冬奥学生志愿者及闭幕式学生演员总数的2%评选,总名额为10人;

2. 各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见《燕山大学2021-2022学年省级学生先进个人(服务冬奥专项)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 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 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3. 在服务冬奥过程中表现突出,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无违纪违规情况。

四、申报材料

1.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册》(附件2)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方式:学院-姓名);

2.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内评审表》(附件3)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

3. 学院公示照片电子版。

纸质版材料请加盖学院行政用章,于4月1日下班前报送至校团委2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tw@ysu.edu.cn。联系人及电话:胡冰煜,17333503060。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评选,不得突破;

2. 各学院对上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3. 被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要有所在班全体同学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其有关信息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

4 校团委组织对各学院推荐名额进行评审,最终结果报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

附件1:《燕山大学2021-2022学年省级学生先进个人(服务冬奥专项)分学院名额分配表》

附件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册》

附件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内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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