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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1-17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关于推荐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的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及1个“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推荐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4.年龄为1435周岁(198851日——20094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51日后出生)。

(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应为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35周岁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的60%以上的集体。

二、推荐名额

1.各学院可推荐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1

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集体1个,不是必须推荐申报项目。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切实履行申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

2.加强工作规范。各学院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相应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有关条件或材料要求的,直接取消推荐资格,不予替补。

3.关于时间安排。请各学院于20231311200前,将推荐申报人选(集体)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baill@ysu.edu.cn2份纸质件同步报送校团委202。材料清单及表格见附件,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20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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