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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燕山大学2022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30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2022年,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思想引领、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抗击疫情、服务冬奥等各项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决定开展2022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1.“优秀共青团员”,占团员总数的3%;

2.“优秀共青团干部”,占团干部总数的8%;

3.“十佳团支书”10名,各学院按照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2%推荐候选人,基数不足的学院可推荐1名;

4.“共青团标兵”10名,各学院按照不超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总数的2%推荐候选人,基数不足的学院可推荐1名;

5.“优秀团务工作者”,按专职团干部总数的30%评选,由各学院团干部自行申报;

6.“五四红旗团委”5个;

7.“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10%评选,基数不足的学院可推荐1个;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程序及办法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书”“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务工作者”“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详见《燕山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团字〔2022〕1号)。

“十佳团支书”“共青团标兵”除符合文件规定的所有参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年度教育评议结果自入学以来均为“优秀”等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以“志愿汇”系统显示为准);青年大学习参与期数100%。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为学院等额申报,十佳团支书、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务工作者由校团委组织评审,五四红旗团委拟授予名单由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产生。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优秀共青团员(附件2)、优秀共青团干部(附件3)、十佳团支书(附件4)、共青团标兵(附件5)、优秀团务工作者(附件6)、五四红旗团支部(附件7)均需填写相应的《评审表》(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须随表撰写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共青团标兵、十佳团支书、优秀团务工作者须随表撰写1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优秀团支部须随表撰写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报送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3.评选先进个人和集体须严格按照《燕山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团字〔2022〕1号)进行,因条件不符合标准落选者,名额作废,不再增补;在评优年度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出学院参加评选;所报送材料均须盖学院团委公章。

4.请各学院、校级团属学生组织于4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至附件8,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校团委(联系电话:8387687),电子版(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8)发送至邮箱tw@ysu.edu.cn

附件:

1.《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燕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评审表》

3.《燕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评审表》

4.《燕山大学共青团标兵评审表》

5.《燕山大学十佳团支书评审表》

6.《燕山大学优秀团务工作者评审表》

7.《燕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审表》

8.《学院先进个人和集体名单汇总表》

9.《燕山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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