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校团委决定对各学院团委(团总支)2023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按照《燕山大学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评先实施细则》(附件1)进行逐项自查,并逐项提交支撑材料(新闻、图片、证书和报纸复印件等)。
2.提交学院团委(团总支)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特色工作、各项团务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3.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年度工作现场述职。内容应充分反映对共青团总体工作的思考,注重挖掘和提炼特色亮点。具体应包括工作方向聚焦准确、工作内容详尽充实、工作创新特色鲜明、工作思路条理清晰、工作方式科学艺术等五个方面(需制作PPT,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4.校团委将依据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提交的材料及述职情况,结合特色工作开展、大项工作配合和重点工作完成等情况确定最终考核分数。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1.相关工作总结和支撑材料为A4纸打印,无需过度装订,特别是支撑材料只需逐条提供即可,标好条款,与此条款不相关的请不要罗列。
2.请于2023年12月14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baill@ysu.edu.cn(邮件名称请统一标注:XX学院2023年度考核材料),纸质版交至东大活202室。
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须进行年度工作现场述职,述职时间拟定于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燕山大学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评先实施细则》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