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联合开展“2023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推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二、活动时间
院级推荐阶段:2024年1月23日至2月26日
校级推荐阶段:2024年2月26日至3月8日
三、奖学金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获得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四、推选名额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可择优推荐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或1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2.校团委择优推荐不超过3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和1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五、推报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 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社区实践奖项由市级团委推送,不经学校参与评选);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六、工作安排
本次校内推报工作采用“校-院”两级体系,按4个类别(除社区实践之外)分类推报,各学院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1. 院级推荐(2023年1月23日至2月26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择优推荐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或1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参加校级评选。
2. 校级推荐(2023年2月26日至3月8日)
经学院推荐后,校团委召开校级评审会,择优推荐候选人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推报至团省委。
七、其他事项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各个环节的工作。
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于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按照申报规范打包,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校团委邮箱tw@ysu.edu.cn,压缩包命名格式为“XX学院2023年度自强之星推报材料汇总”,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2,逾期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视为放弃推荐。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马媛
联系电话:0335-8057103
电子邮箱:tw@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