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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06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拟于今年上半年召开,根据《关于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应推荐河北省第十三次学联代表大会正式代表4名。现将代表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人选推选标准

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为本次学联大会的代表团体,所有在学学生均有资格经过组织程序成为本团体代表人选。各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应统筹考虑代表结构,推选一批在坚定理想信念、服务广大同学,投身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追求向上向善、勇于自强奋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作为代表,树立培养品学兼优好学生的鲜明导向,更好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代表人选构成中,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5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代表具体标准如下。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3.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4.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5.履职能力较强代表人选原则上为本校在学非应届毕业生,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二、代表推选程序

1.确定代表候选人。在学院团组织指导下,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通过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等适当方式确定候选人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在校团委指导下,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汇总候选人提名情况,根据团省委和省学联关于代表结构的指导意见,征求学校相关部门和人选所在基层党团组织的意见,提出代表推荐人选,形成初步人选名单。

2.会议推选。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通过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等适当方式确定代表候选人考察名单。

3.组织考察。各市团委、学联按照属地原则和行政关系开展代表人选考察工作。通过与代表人选所在学校团委、院系党团组织负责人,班级、院系学生座谈等方式,考察其推选程序、思想政治素质及在学生中的认可度。

4.公示。学校以适当方式对代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审核上报代表人选名单经各地市团委和学联审核后上报省学联秘书处。学校与省学联充分协商代表人选,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比例应不少于20%。

、相关要求

1.召开省学联十三次代表大会是全省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应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严肃认真地推荐代表人选。

2.各推选单位要严格推选标准、注重代表结构。推选代表人选要充分考虑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人、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班委会成员和其他优秀学生的结构,适当考虑女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代表的比例。各学院最多推选1名代表候选人,于3月12日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至校团委202室。

3.各推选单位要规范推选程序,采取多种形式,充分酝酿,在广泛听取党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的意见基础上,认真履行推荐、考察、审核、协商等程序。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燕山大学学生会 燕山大学研究生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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