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拟于今年上半年召开,根据《关于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应推荐河北省第十三次学联代表大会正式代表4名。现将代表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人选推选标准
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为本次学联大会的代表团体,所有在学学生均有资格经过组织程序成为本团体代表人选。各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应统筹考虑代表结构,推选一批在坚定理想信念、服务广大同学,投身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追求向上向善、勇于自强奋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作为代表,树立培养品学兼优好学生的鲜明导向,更好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代表人选构成中,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5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代表具体标准如下。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3.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4.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5.履职能力较强。代表人选原则上为本校在学非应届毕业生,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二、代表推选程序
1.确定代表候选人。在学院团组织指导下,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通过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等适当方式确定候选人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在校团委指导下,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汇总候选人提名情况,根据团省委和省学联关于代表结构的指导意见,征求学校相关部门和人选所在基层党团组织的意见,提出代表推荐人选,形成初步人选名单。
2.会议推选。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通过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等适当方式确定代表候选人考察名单。
3.组织考察。各市团委、学联按照属地原则和行政关系开展代表人选考察工作。通过与代表人选所在学校团委、院系党团组织负责人,班级、院系学生座谈等方式,考察其推选程序、思想政治素质及在学生中的认可度。
4.公示。学校以适当方式对代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审核上报。代表人选名单经各地市团委和学联审核后上报省学联秘书处。学校与省学联充分协商代表人选,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比例应不少于20%。
三、相关要求
1.召开省学联十三次代表大会是全省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应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严肃认真地推荐代表人选。
2.各推选单位要严格推选标准、注重代表结构。推选代表人选要充分考虑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人、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班委会成员和其他优秀学生的结构,适当考虑女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代表的比例。各学院最多推选1名代表候选人,于3月12日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至校团委202室。
3.各推选单位要规范推选程序,采取多种形式,充分酝酿,在广泛听取党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的意见基础上,认真履行推荐、考察、审核、协商等程序。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燕山大学学生会 燕山大学研究生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