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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07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要求,现对2023至2024学年团费收缴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我校决定此次团费收缴工作结束后由每学年收缴一次团费改为每半年收缴一次,本次收缴的是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的团费,每名团员2元。2024年7月至12月的团费将在今年12月收取。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此次要确保团费上缴任务的完成,认真统计《2023-2024学年燕山大学各学院团费收缴情况表》(见附件)中要求的有关数据,于2024年5月30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用银行转账方式将团费交到校团委指定的银行卡(中国工商银行:6212260404009738091),将转账凭条贴至团费收缴情况表里,由学院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开具收据。

各单位团委(团总支)、团支部要对交纳团费的团员具体名单进行详细记录并留存备查,对无故不交纳团费的团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注: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七条: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团费收缴基数请各单位参照“智慧团建”系统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收取(因各种原因未录入智慧团建的团员应正常交纳团费);往届已毕业但组织关系没有转出的团员,原则上也应交纳团费;教师、出国阶段性学习人员、延迟毕业、保留学籍、休学等团员团费正常交纳。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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