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校团委全面启动2024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以往上级团组织相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1.转接类型
1.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录取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及时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注意: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1.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①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②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
1.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
1.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①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主动加强联系服务。②原就读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
1.5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可由出国(境)前所属学校团组织保留团员组织关系,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1.6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集中管理。
2.时间安排
2.1申请期:各学院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及时指导毕业生在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申请,8月31日前,“智慧团建”系统暂不作强制性处理,在接收方未审核之前可随时撤销,接收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2.2审核期:9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团组织应对接收到的各类转接申请完成审核操作。
2.3收尾期:9月30日之后,校团委将及时督促各学院完成各级团组织发起的转接申请审核(含转往北京、广东、福建三地或由三地转入),在10天之内完成审批。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各类组织转接工作。
3.各方责任
3.1发起方: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录取学校团组织、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确认团员毕业去向后,均可申请开展组织关系转接。
注意:①应严格根据团员实际去向发起转接。②严禁简单按“未就业”转往户籍地乡镇、街道团组织。③毕业学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全部完成转接的,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3.2接收方:录取学校、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户籍地团组织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团员实际去向,按照转接工作规范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进行相关审核,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核查团员档案,但不得无故拒接团员组织关系。
注意:①流动团员应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并建立网络社群,加强联系管理。②可根据需要要求流动团员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模版附后)并签字确认、防止失联。
3.3团员本人:主动配合团组织开展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档案遗失。转接后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二、工作要求
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认真进行工作部署,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推进,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及“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在毕业生离校前指导学生做好组织关系发起工作。
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开具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证明并做好汇总,汇总名单留档备查。
三、联系方式
校团委:8387687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806173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8357460
电气工程学院团委:8560017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8387586
经济管理学院团委:8357296
外国语学院团委:8061733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团委:8074575
文法学院团委:8050667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总支:8057870
理学院团委:8074619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团委:8061422
艺术与设计学院团委:8074550
车辆与能源学院团委:8047082
体育学院团委:8387547
里仁学院团委:8387731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