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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青团燕山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29 点击数:

为做好共青团燕山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共青团燕山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委员会组成及候选人名额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等有关规定和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共青团燕山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7人,委员候选人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确定为33名。委员由共青团燕山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二、委员酝酿推荐原则

共青团燕山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构成应有利于加强和促进学校共青团工作,包括基层一线优秀团员青年代表、各方面专、兼职团干部代表、青年教职工代表。

三、委员候选人推荐条件

委员候选人应为团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28周岁以下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以及我校专职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可靠,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共青团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能力、理论素养和群众工作本领,为学校团学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3.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心境澄明,心力茁壮,有实干担当的工作作风,共青团工作经验丰富;

4.善于协商共事,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能真正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权益。

四、委员候选人的推荐程序

委员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采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酝酿”的办法组织进行。

委员经团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1.酝酿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

“一上”(5月6日-5月7日):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召开第一次全委会(扩大)会议,根据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按照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在全校范围内酝酿委员候选人,填写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意向提名表,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报校团委。

校团委综合各选举单位酝酿提名情况,结合学校共青团工作实际,按照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研究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一下”(5月7日-5月8日):校团委将预备人选建议名单下发至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广泛征集意见。各基层团组织召开第二次全委会(扩大)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进行酝酿讨论。

2.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二上”(5月8日-5月9日):学院团委(团总支)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酝酿意见汇总,形成酝酿情况说明反馈至校团委。校团委审核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二下”(5月9日-5月11日):校团委联合各选举单位党组织,按照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开展考察工作。共青团燕山大学第十届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扩大)会议,综合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意见,审核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上”:校团委将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校党委和团市委批准同意。名单由第十一次团代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各代表团就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酝酿讨论并向大会主席团反馈意见。

“三下”:大会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情况,综合多数代表意见确定共青团燕山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产生共青团燕山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燕山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大会筹备工作机构所有。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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