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现将《2021年暑期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方案》(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认真组织实施。
1. 各学院根据实际组建院级实践小分队,并择优推荐校级实践小分队(名额见附件2),院级实践小分队数量由学院确定。校级实践小分队填写附件3,学院汇总填写附件4,于7月2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tw@ys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上交至东大活202。校团委将根据申报情况在校级实践小分队中择优推荐省级实践小分队。
2. 各学院要严格安全管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制定社会实践专门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校团委为校级(含)以上小分队购置保险并提供介绍信、旗帜等物资。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须为所有院级实践小分队成员购置保险并提供必要支持。
3. 所有实践小分队在过程中每周需向所属学院提交一篇实践周记,以便记录、监督团队实践过程。实践结束后,实践小分队需提交图文并茂、记录详实、重点突出的实践报告(格式见附件5),于9月10日前将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发送至tw@ysu.edu.cn。校团委将在实践小分队中选树典型给予表彰,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