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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校团委集体学习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作者: 时间:2021-09-24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工作有关要求,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9月6日下午,燕山大学校团委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校团委副书记王海涛、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校团委书记段磊主持会议。

会议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总体思路和基本内容,重点讲解了《条例》中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条目,对2021年度学校资产管理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传达和部署。

段磊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以改革为引领、创新为支撑,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和管理准绳,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必然要求,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配置使用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现实需要,将资产管理工作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务必要提高认识,引起重视,深刻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

二是要加强学习,学深悟透。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带头学”与“自觉学”相结合、“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等方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加大学习贯彻力度,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要义,切实学懂弄通,学深悟透,确保《条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是要统筹谋划,精准实施。遵照《条例》规定,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规范处置资产,建立健全各类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资产基础信息、工作流程管理,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和我校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类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学校国有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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